課程大綱 |
內容 |
課程概述 |
建築空間為設計人所需掌握的最基礎概念,缺乏相關的概念,則設計淪為繪圖。唯有掌握空間給予使用者的感受,設計者方能有效的規劃其空間與使用者的對話內容。 課程的內容以了解空間使用者在空間中的感官知覺為主,建立基本理解空間與使用者的關係,以期未來能建立起個人有意義的空間創造機制及能力。 教授內容涵蓋基礎西方美學和建築學、東方風水、心理學對於空間感知的理論及應用:視覺器官、基礎心理學、格式塔心理學、直接知覺論、皮亞傑、錯覺、RSVP、認知心理學 Space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element to be understood by the designer. Only if the designer can completely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space, then he/she can arrange the space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future users. |
授課內容 |
每章節的閱讀進度約2週,以課堂講授實例與補充教材及影片講解與討論為主,期中、期末兩次評量,以落實教學成效。 |